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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信息

行政信息

咨询处(办事处)
清州出入境管理处(兴德区秀谷1洞77-2) Tel : +82-43-262-1595~97
规定预计在韩国居住超过90日的外国人都必需在管辖区内的出入境管理处登记。 17岁以上的外国人应随身携带外国人登记证,在有关公务员因执行公务而要求出示时,应出示登记证。

入境登记

请持下列文件到出入境管理处办理登记手续:

  • 护照或外国人入境许可书
  • 照片(3.5厘米4.5厘米) 1张
  • 登记证发行手续费10,000韩元

登记变更申请须知

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日、国籍、护照号码发行日及有效期、工作单位 等发生变动时,应于变更日起14天内到原管辖区内的出入境管理处 办理变更登记。
※如登记内容有变动却不办理变更登记时,依法处以100万韩元以下的 罚金。

居住地址申请变更须知

居住地址有变动时,应于变更日起14天之内向市厅民愿室办理变 更手续。

遗失证件补证制度

外国人登记证遗失或破损时,可持下列文件到原管辖区内的出入境 管理处申办新证。

  • 照片(3.5厘米4.5厘米) 1张
  • 原外国人登记证(破损时)
  • 手续费10,000韩元

申报婚姻须知

咨询处

区厅市民科户籍管理处 Tel : 上党区+82-43-229-3244, 兴德区+82-43-269-8244,西原區+82-43-201-6112, 淸原區+82-43-201-8112
外国人和韩国人结婚时,需到本人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区厅提 出婚姻申报书。 但因各国申报手续不一,详情请向本国驻韩大使馆 咨询。

申报办法

  • 向本国驻韩大使馆申办『具备婚姻条件证明书』
    申请时需持下列文件:
    外国人 : 出生证明书及护照
    国人 : 户籍誊本1份(附翻译文),居民登记证
  • 向居住地管辖区的厅提交一份『具备婚姻条件证明书』
    及一份『婚姻申报书』。
  • 向本国驻韩大使馆提交婚姻申报后方可放给的国际结婚证明书。

驻韩外国大使馆连络处

  • 德国: Tel +82-2-748-4114
  • 日本: Tel +82-2-733-5626
  • 俄罗斯: Tel +82-2-538-8896
  • 中国: Tel +82-2-771-3726
  • 美国: Tel +82-2-397-4114
  • 泰国: Tel +82-2-795-3098
  • 孟加拉 :Tel +82-2-796-4056
  • 法国: Tel +82-2-312-3272
  • 澳洲: Tel +82-2-2003-0100
  • 加拿大:Tel +82-2-3455-6000
  • 印尼: Tel +82-2-783-5675
  • 菲律宾: Tel +82-2-574-6148

纳税制度须知

咨询处

清州税务署税源管理科 Tel : +82-43-230-9322(所得税)
清州市厅财务科 Tel : +82-43-220-6180(居民税)
在韩居住的外国人也有向韩国纳税的义务,最具代表性的是国税
(所得税)和地方税(居民税)。

所得税

对所得的个人收入征收(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)的税称为所得税, 第年5月1日到5月31日必须向税务署申报。 但如果有工作的人在工 作单位的工资中已扣缴了所得税,则个人无需申报。

居民税

领有外国人登记证并居住在清州的外国人,每年8月都必须交纳居 民税这与个人收入无关。 但如结婚后组成家庭,与户主同住的外 国人不纳税。

其他

购买房地产或汽车时,应交取得税·登记税·财产税·综合土地 税·汽车税·驾照税等。

购买汽车须知

咨询处

车辆登记事务所 Tel : +82-43-220-6800
购买新车或购买转让车辆登记,都需持下列文件到车辆登记事务 所登记。

买新车登记所需文件

  • 新登记申请书(可在车辆登记事务所索取)
  • 汽车制作证
  • 临时驾照和临时车牌
  • 车辆税单
  • 责任保险收据
  • 外国人登记誊本1份(出入境事实证明书)
  • 身份证(护照)

买转让车登记时所需文件

  • 转让登记申请书(可在车辆登记事务所索取)
  • 汽车登记证
  • 转让证明1份
  • 印鉴证明1份(转让人同行时则免)
  • 汽车税交纳证明书1份或收据
  • 外国人登记誊本(出入国事实证明书)1份
  • 责任保险收据
  • 身份证(护照)